各黨支部:
黨的組織生活是黨組織對黨員實施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的最經(jīng)常、最基本的形式。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對于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增強黨員組織紀律觀念、發(fā)揮黨組織戰(zhàn)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義。為加強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增強黨組織的內在活力和吸引力,現(xiàn)就進一步規(guī)范我院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通知如下:
一、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基本內容
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和《中國共產(chǎn)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要求,結合實際,我院黨組織要重點健全完善以下十項基本組織生活制度。
(一)“三會一課”制度。黨支部必須定期召開支委會、黨員大會、黨小組會,按時上好黨課。支委會每月召開1次,傳達貫徹執(zhí)行上級黨組織指示決定,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fā)展等工作,處理黨支部日常事務;黨小組會每月召開1次,組織黨員學習,督促黨員履行義務,做好各項工作;黨支部大會每季度召開1次(也可以根據(jù)工作需要隨時召開),傳達學習上級精神,討論決定黨員發(fā)展、評先評優(yōu)、紀律處分等重大問題;黨課教育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重點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講解和黨性黨紀教育,醫(yī)院院黨員領導干部每年至少為黨員干部上1次黨課。
(二)組織生活會制度。黨支部或黨小組每季度召開1次專題組織生活會,主要內容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遵循的原則是“團結—批評—團結”;基本程序是征求意見—查擺問題—自我批評—相互批評;主要方法是敞開心扉、交換意見、溝通思想、互相幫助;達到消除隔閡、增進團結、統(tǒng)一思想、凝心聚力的目的。
(三)民主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1次。一要認真做好會前準備。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會議時間和主題,主動聽取上級黨組織的意見,聽取黨員群眾意見,原汁原味如實反饋給本人,并向上級報告;二要嚴肅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我批評要主動回應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深刻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認真提出整改措施。開展批評要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敞開思想,暢所欲言,幫助分析原因,明確努力方向。三要抓好整改落實。整改情況要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同時上報上級黨組織。
(四)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黨員領導干部在參加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同時,也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帶頭交流思想,誠懇聽取群眾意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模范執(zhí)行黨支部決議。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黨支部(黨小組)請假。黨員領導干部要將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作為年度述職的一項重要內容。
(五)談心談話制度。黨組織負責人與普通黨員群眾之間,領導干部與中層干部、中層干部與一般干部職工之間要經(jīng)常性開展談心交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開展1次談心。要堅持做到“六必談”,即黨員工作生活變化時必談、受到表彰或處分時必談、遇到困難或挫折時必談、出現(xiàn)矛盾和意見分歧時必談、群眾有不良反映時必談、黨員干部退休時必談。通過談心交心,加強了解、加深理解、消除誤解,疏導不良情緒,增進黨內團結。
(六)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按照《黨章》規(guī)定的黨員標準,每年開展1次民主評議黨員制度?;緝热菔菍γ棵h員理想信念、宗旨意識、黨性修養(yǎng)、道德情操、改進作風、發(fā)揮作用、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方法步驟是學習教育、自我評價、黨員互評、組織初評、黨員大會通過。評議檔次分為“優(yōu)秀、合格、不合格”三個檔次。通過評議,對優(yōu)秀黨員推薦給上級黨組織參加上級評選和表彰,對不合格黨員要區(qū)別情況妥善處理。
(七)學習教育制度。原則上每年開展1個主題學習教育和實踐活動,加強黨員領導干部的理論學習和實踐鍛煉,把院黨委理論中心組集中學習制度列入組織生活的重要內容。中心組集中學習每月安排一次,年度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12天。中心組成員要根據(jù)年度學習安排制定個人學習計劃,做好學習筆記,每人每年至少撰寫一篇調研討材料和兩篇心得體會。普通黨員要堅持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每月集中學習教育不少于1次。
(八)黨組織生活日制度。原則上每月第三周周五固定為各支部黨組織生活日。黨組織生活日如遇節(jié)假日可適當順延。黨組織應結合實際,緊密聯(lián)系黨員思想工作實際,堅持組織生活日與“三會一課”有機融合,圍繞學習教育、黨性鍛煉、民主議事、志愿服務、先鋒行動等內容,精心組織開展好組織生活日活動,切實提升工作實效。
(九)黨員黨性分析制度。對照新時期保持共產(chǎn)黨員先進性和純潔性的要求和做合格共產(chǎn)黨員的標準,著重從理想信念、宗旨意識、工作業(yè)績、作風建設、組織紀律五個方面進行分析。方法步驟是,開展思想動員,廣泛征求意見,相互談心交心,認真撰寫黨性分析材料,開好專題組織生活會,制定整改措施,通報分析評議情況。黨員領導干部還應對照《黨章》對領導干部的基本要求,把執(zhí)行民主集中制、科學決策、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作為黨性分析的重要內容。黨員黨性分析活動在院黨委的部署下進行,每年集中開展1次。
(十)黨支部換屆選舉制度。嚴格執(zhí)行黨支部任期規(guī)定,支部委員會一般任期2-3年,無論委員會成員是否變動,都要換屆選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由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二、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提高認識,抓好落實。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認真抓好落實。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要堅持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每年年初都要制定詳細的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計劃,列出年度時間安排表。
(二)領導帶頭,示范推動。黨組織負責人要帶頭參加組織生活,發(fā)揮表率作用,接受干部群眾監(jiān)督。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干部群眾監(jiān)督的“特殊黨員”。黨支部要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領導干部參加組織生活會的情況。
(三)加強管理,嚴格考評。黨組織要把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與貫徹落實《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基層黨組織“堡壘指數(shù)”和黨員“先鋒指數(shù)”考評管理辦法(試行)》工作結合起來,詳細記錄每個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黨支部對1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予以提醒;連續(xù)2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予以告誡;連續(xù)3次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批評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組織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脫黨處理。院黨委將對工作各黨支部組織執(zhí)行黨內組織生活制度情況進行督導考評,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落實情況,將列入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和黨建約談、黨建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基層黨組織考評、評先評優(yōu)的重要依據(jù)。
2016年7月10日